扬州大学教师出国游学倒欠学校 7 万元没顶住压力文章删了
扬州大学教师出国游学倒欠学校 7 万元没顶住压力文章删了
扬州大学教师出国游学倒欠学校 7 万元没顶住压力文章删了
亳州中医药,中医药大学招生,海王医药近日,知乎上一篇题为《高校教师工作5年月薪高达370》的贴文引发关注。帖文中,这名扬州大学教师自述:他于2017年从清华博士毕业并入职扬州大学任教。2019年,他申请到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7万元,可到哈佛大学访学深造半年。2021年12月底,他出国访学。
“2022年3月,我查了扬大的工资,发现只有372.11元”,“领导答复,出国的老师都这样,都会扣工资,等你回国再补给你。”文中还写到,今年6月初,他接到扬州大学财务处的短信:让其在6月30日前归还扬州大学的7万元欠款,否则严格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扣到满7万元为止。
8月1日上午,针对上述教师及其帖文中提到的情况,扬州大学宣传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复澎湃新闻称,学校已关注到相关文章,已在跟当事人协调了解情况。针对相关情况,扬州大学相关部门正在协调处理,近期会出一个官方说明
这名扬州大学教师还表示,帖文发出的第二天(7月23日),他主动联系过扬州大学相关部门,继续反映问题。7月24日,学校人事处回复了他,但“依然回避职称评审存在的问题”。 同时,他向澎湃新闻表达了他对扬州大学的一些诉求:取消公派留学期间扣发教师工资的不合理规定;重审本年度职称评定;就“莫须有”名义的“催债”向其正式道歉。
帖文中,这名扬州大学教师自述:他于2017年从清华博士毕业并入职扬州大学任教。2019年,他申请到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7万元,可到哈佛大学访学深造半年。2021年12月底,他出国访学。 “2022年3月,我查了扬大的工资,发现只有372.11元”, “辗转问了学校,领导答复,出国的老师都这样,都会扣工资,等你回国再补给你。” 文中还写到,今年6月初,他接到扬州大学财务处的短信:让其在6月30日前归还扬州大学的7万元欠款,否则严格按照规定从其工资中扣到满7万元为止。
此外,帖文中,该教师还提到了有关扬州大学的其他一些问题,如:入职前,学校表示给所有引进人才提供三年的免费住房,或者优厚的租房补贴;他入职后第四个月即被从工资中扣去了几百元的房租,他质疑“提供三年的免费住房”为何变成了“三个月”? 又如:他入职扬州大学5年,先后拿到了国家级(社科基金)、省级课题,发表论文7篇(核心3篇),出了4部书,但在副高级职称评定中“落选”,他质疑扬州大学职称评定结果。
同时,他还提到,扬州大学要求讲师评副教授,必须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获评学校优秀论文;而学院领导却规定,不是副教授及以上级别老师指导的学生,就没有资格参评校级优秀论文。 在上述贴文引发关注后,7月30日下午,该教师还在知乎上发布了关于《高校教师工作5年月薪高达370》的补充说明。 补充说明中,该教师表示,在网上发布帖文之前,他于7月13日通过校内渠道,给扬州大学人事处写过信,并抄送了扬州大学校长办公室、扬州大学纪委,一直等到7月22日,以上部门没有任何回复。
刚看,文章删了,他或许终究没顶住压力 抛开他遇到的问题是个例还是广泛性的问题不谈,或者其中确实存在着不合理,我很认同他其中的一句话,如过一个学校连她的教师都不尊重,那她也不会尊重她的学生 关于行政问题,各个大学或多或少都有,我们难道真的想要得到学校的优待,日后对她感激涕零吗,或许我们想要的只是一份理解,一份认同。从前段时间疫情防控时候的舆论可见一斑,难道真的那么烂吗,或许只是长时间以来不满的爆发 或许我们有着不同的际遇,难以共情,但相信我们仍对她抱有着一份期待,希望变得更好,彼此都变得更好。
网友说:斗胆想说两句。 一、招聘公告上和实际入职后的待遇,差的不是一点点。很多高校都喜欢在招聘公告里玩猫腻,入职后,又是另一番说辞,这也不仅是扬州大学这样了,国内很多高校都如此。宣传的几十万的安家费,结果成了分期付款,每年来几万,公告里只字不提的服务期,进去以后就成了你怀疑人生的时间,《劳动法》里的规定,到进校以后就成了,我们是《聘用合同》,不适用《劳动法》,也是因为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》的存在,能看到《劳动法》被按在地上摩擦。
有人可能说,那你可以不干呀,其一是时间成本,你付出了很多时间经历,同时你可能也辞掉了之前的工作,还有其他高校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,最终你可能妥协签了合同协议,从此走上了不归路。 二、入职后各类奇葩事情都来了。老师没办公室,没办公桌都是基本操作,什么先当几年班主任,再当几年兼职辅导员,什么各类行政值班。然后给你拼命超标压工作,只等你说要走,服务期合同拿出来了,违约金等着你,可能你干的都不如你赔的多。
三、学校已经到了不治理不行,不规范不可得境地。学校中的一些做法,已经远远落后于这个社会发展了,《劳动法》也不适应的高校,真的该好好整顿了。为什么要有专门的《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》?为什么《劳动法》管不了无法无天的学校?
前两天听说一个纠纷,一个医生,要读博,医院为留人,签了合同,读博期间,工资照发,另又给40万,毕业后在医院工作10年。然医生毕业后即提出辞职,医院万般挽留无果,一怒之下,在其档案里给了一份工作能力、工作态度、工作绩效几个方面评价不高的鉴定,影响了该医生再就业,其人正在卫健局告状。 这位博士不想回扬大就明确说,该退款退预,该辞职辞职,找些诸如工资、职称之类的借口并不高明。 想换个名气大的学校,不丢人。
有一些疑惑…感觉这份不体面的争执,会拉低学校的形象,无论对错的细节;聪明的学校行政人员可能会表面上大度的处理,先争取一个好的形象,但是难保不会秋后算账… ,申请到了访学的经费,为什么不能直接用呢,专款专用为啥要变借钱,定期寄回来发票报销慢慢报销也好啊,还有为什么要拖两年才让用~感觉国内这种问题很普遍,本来是科研人员申请到了经费,用在科研上,总会有种种说法收到限制,希望这只是财务上行政的问题… ,访学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发工资呢?感觉访学时候没有在睡觉休息,提升个人能力也算是完成了一些工作的样子,有了成果也会有国内单位的功劳,不应该学校一分钱不给~用假设不回或者有罪的前提,有些让人寒心。
,是不是国内有的学校都会虚假宣传待遇,口头说的很好很好,去了发现打了个折,然后实际没有合同死无对证…据说有的大学玩的很6。 ,晋升是禁得住推敲和公示么~,从实际结果来看,科研人员废了很大的精力,磕磕绊绊,处理鸡毛蒜皮的事情…然后受到了实际不利的结果…原地踏步,还有每月三百多块~~ 这是犯了不可描述的大错导致的么,还是……? 感觉这个背后折射了国内科研的部分现状,学校里除了学生,剩下两部分人,一个是老师(或者研究人员),一个是行政人员。他们之间关系是什么,后者是服务前者,还是管理前者? 老师,或者年轻的老师,如何在一些合理的事务上获得便利,需要讨好行政么~
我对象,也是高校青椒一枚,刚入职那几年也有一些跟陈博士一样的经历。每每想起那些困难的日子,我都气不打一处来,为他愤愤不平。 首先,没入职前就布置工作任务,想着是新人吃吃亏也就算了。入职程序办了半年(因为落户积分前前后后补材料硬是办了半年),工作也干了半年(算上他毕业前是干了一年的活),
但这半年(毕业后来校算起)没有正式稳定的工资(幸好我有工作,我们不至于饿死),院里领导还算体恤,说想办法把这个损失补起来(这些都是后话)。在高校里待过的人都知道,这个补不是从发工资的正常流程里补,而是自己凑票,从经费里报销,而文科不像工科,实验设备什么的票都可以报,文科能报的就那么几项:打印、买书、的票等,自己本身就没钱,又上哪里去凑这些票来报?就算平时有这几项的发票,也不可能凑半年工资这么多啊?再说了,就算凑齐了把这个补上了,社保呢?半年的工龄呢?这些损失如何估算弥补?
最后的结果就是他哑巴吃黄连,老实人认栽!真的,成天蝇营狗苟的凑发票,像农村老太太买菜一毛一毛的数,我真的看不下去,好歹也是一博士,成天把精力放在这些狗屁事上真没劲(最后我自己从工资里拿出五千,每月打到他卡上,票也不让他凑了,这是后话)。 后来入职程序终于办完了,第一个月工资扣掉五险一金、学校房租、七七八八的杂费拿到手就只有100元,是的,你没有看错!我当时觉得不可置信,怎么高校老师工资还不如月嫂?但事实就是这样。关于房补:虽然有房补,但不够房租抵扣,自己还得倒贴700,前三年有房补,之后就没有了,往后每一年按市场价逐级提高,直到把你赶去买房。
所以陈博士提到房贷八千,很多网友觉得月薪拿到手三百多怎么敢承担起每月八千的房贷,我是可以理解的,当你没有房补还得交学校每月五六千(待得越久房租越高)的房租时不如咬咬牙把这房租交到自己房贷上,至少贷款后的房子是自己的,不用担心被赶走。 写着写着突然不想写了,那几年太多的不公不爽都不知道从哪吐槽起了。
最后:公办专科院校,没想过短期内评副高,所以对评定条件只了解大概。首先,近三年工作评价优秀,教学评价优秀,这一点上,基本上学生和学院领导给分,看这个老师跟学院关系那么差,而且最近一年不在学校,没有教学工作量,估计都优秀的可能性不大。其次,三篇核心,毕竟大专院校,老师基本上都是硕士学历,能发三篇核心不容易,但是作为扬大的老师(一本院校),副高标准,其他答主也说了,不会低于五篇,而且还有级别要求,那位老师也就三篇,我搞不明白的是,他说他被刷了,但是这个条件是直接无法进入评定环节的,何谈被刷。
最后,还有一些可选项,一般很多内容,至少完成个三五项就可以了,比如教学比赛,学生比赛,教材,专利,专著这些,不是越多越好,但是得有,每个学校都有个方案的,我目测那个老师现在的工作量还不够。 我感觉有点可惜,用这种鱼死网破的方式逼宫学校,不知道意欲何为,因为这只能引起吃瓜群众的热情,我这种学渣都能看出里面的漏洞。学术圈不大,特别是他们这种清北的(我等只能瞻仰)这么一搞,就算以后不在扬大了,国内的圈子也很难混,除非就不打算回来了,顺带着把单位名声搞臭,不管怎么样,希望双方都妥善处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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